航空货运是现代航空物流航空货运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航空货运是国际贸易中贵重物品、鲜活货物和精密仪器运输所不可缺的方式。
航空货运与航空快递
航空货运在很多方面与传统的航空快递业务、与邮政运送业务有相似之处,但作为一项专门的业务它又有*到之处,主要表现在:
经营者
航空货运则主要采用集中托运的形式,或直接由发货人委托航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再通过发货地航空货运代理的关系人代为转交货物到收货人的手中。业务中除涉及航空公司外,还要依赖航空货运代理人的协助。经营航空快递的大多为跨国公司,这些公司以独资或合资的形式将业务深入世界各地,建立起**网络。航空快件的传送基本都是在跨国公司内部完成。而国际邮政业务则通过万国邮政联盟的形式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邮政机构之间取得合作,邮件通过两个以上国家邮政当局的合作完成传送。
发货人在交付货物时的异议
1.发现损坏后应立即对货物进行明显损坏,并应在收到货物后14天内提出;
2.货物的其他损坏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3.货物延迟,应自货物自由控制之日起21日内提出;
4.货物未交付,应在填写托运人之日起120天内提交。
诉讼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从飞机应该到达之日当日起,或从运输停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否则即丧失承运人诉讼的。
使用单据
航空货运使用的是航空运单,邮政使用的是包裹单,航空快递业也有自己的*特的运输单据——交付凭证(Proof of Delivery,POD)。交付凭证一式四份。联留在始发地并用于出口报关;*二联贴附在货物表面,随货**,收件人可以在此联签字表示收到货物(交付凭证由此得名),但通常快件的收件人在快递公司提供的送货纪录上签字,而将此联保留;*三联作为快递公司内部结算的依据;*四联作为发件凭证留存发件人处,同时该联印有背面条款,一旦产生争议时可作为判定当事各方权益,解决争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