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航空货运单的责任
托运人负责填写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托运人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托运人的内容不准确或不完整,托运人应对承运人或其他人的损失负责。根据《*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13和114条,托运人应将原始三份航空货运单连同货物一起填入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丢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有效。
使用航空货运单
托运人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使用的重要的托运文件,其功能概括为:
1、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运输合同的证明;这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书面证据。这是运费结算凭证和运费收据;
2、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整个过程中运输货物的基础;
3、是国际进出口货物清关的证明文件;这是保险凭证。
航空货运单限制
托运人只能用于托运人同时和在同一地点托运的一件或多件货物,并由承运人运送到同一目的地的同一收货人。任何IATA会员都不得打印可转让的空运提单,并且不得删除或更改托运人的“不可转让”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