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注意事项
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内物受损、漏出或散失;防止因码放、磨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防止伤害操作人员或污损飞机、地面设备及其它物品。
2、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3、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和指示标志(如:向上,易碎等标签)。
4、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外包装上标明出发站、到达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及详细地址。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除掉旧包装的残旧标志和标贴。
5、活体动物、鮮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航空运输对各种货物的特定要求。
6、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 外表面不能有**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油渍和污染。
航空货运单限制
托运人只能用于托运人同时和在同一地点托运的一件或多件货物,并由承运人运送到同一目的地的同一收货人。任何IATA会员都不得打印可转让的空运提单,并且不得删除或更改托运人的“不可转让”字样。
航空货运是现代航空物流航空货运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航空货运是国际贸易中贵重物品、鲜活货物和精密仪器运输所不可缺的方式。
航空货运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和品;
2、的及有价证券;
3、对中国、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精神药物;
5、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