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的概念
航空货运单由托运人填写或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写,并且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在承运人航线上的运输合同证明。
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属于航空货运单所属的航空运输公司,如转运航空运输企业。
邮政运输的传统操作理论是接力式传送。航空快递公司则大多都采用中心分拨理论或称转盘分拨理论组织起**的网络。简单来讲就是快递公司根据自己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中心地区设立分拨中心(Hub)。各地收集起来的快件,按所到地区分拨完毕,装上飞机。当晚各地飞机飞到分拨中心,各自交换快件后飞回。第二天清晨,快件再由各地分公司用汽车送到收件人办公桌上。这种方式看上去似乎不太合理,但由于中心分拨理论减少了中间环节,快件的流向简单清楚,减少了错误,提高了操作效率,缩短了运送时间,被事实证明是经济、有效的。
航空货运单的概念
航空货运单是由托运人或者以托运人的名义填制,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在承运人的航线上运输货物所订立运输契约的凭证。
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属于航空货运单所属的空运企业,如跨越速运空运企业。
使用航空货运单
托运人是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使用的重要的托运文件,其功能概括为:
1、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运输合同的证明;这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书面证据。这是运费结算凭证和运费收据;
2、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整个过程中运输货物的基础;
3、是国际进出口货物清关的证明文件;这是保险凭证。